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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办理紧缺适用人才入户注意事项
1.业务办理原则上应本人办理。本人确实无法亲自办理的,可由配偶代办,但应出具有效委托书或关系证明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。产生的法律纠纷(后果)由委托人、被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2.随迁小孩户口和申请人同一本户口簿且能体现亲子关系的,无需提交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收养证》。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子女未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,无需提供未婚声明。
3.为方便申请人,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交《广东(中山)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》,公安机关可一并办理新户籍地址的居民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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