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西安租房申请条件
1、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、B、C类人才;经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;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且经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。
2、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。
3、申请人、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。
自有住房包括: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私有住房;本人及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;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或安置的拆迁安置住房。
4、申请人、配偶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、住房保障、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政策性、福利性保障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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