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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机关和民警有权处理经济纠纷吗

发表于: 2023-08-21 03:12:13 来源:个人图书馆-见喜图书馆


(资料图片)

公安机关和民警有权处理经济纠纷吗

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(〔89〕公(治)字30号)规定:对经济纠纷问题,应由有关企事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、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,公安机关不要去干预。遇有到公安机关投诉的经济纠纷事项,应当告知当事人到有关主管机关去解决,或及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。要注意划清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,决不能把经济纠纷当作诈骗等经济犯罪来处理。

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(1992)规定:凡属债务、合同等经济纠纷,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。坚决杜绝强行抓捕收审经济纠纷当事人作“人质”,逼债索要款物,彻底纠正“以收代侦”、“退款放人”的非法做法。各地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报案单位和当事人索要办案经费,不准截留缴获的赃款用作办案经费和其他经费,不允许搞“办案提成。”

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(公通字[1995]13号)规定:对于继续把经济纠纷当成诈骗案件办理的,上级公安机关应予警告纠正;对不予改正者,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,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。对因越权干预经济纠纷造成行政或刑事赔偿的,按《国家赔偿法》的规定,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民警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。对未经批准,擅自抓人、扣人或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有关法律和规定,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依法纠正的指令,严重违法违纪的民警,特别是有关领导,要坚决处理,直至撤销职务;情节特别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链接:宁乡一酒店“报警”一夫妻半夜被铐走(含现场执法视频01:07:40-01:26:00)

根据上述文件,公安机关和民警无权处理经济纠纷,凡属债务、合同等经济纠纷,公安机关绝对不得介入。对经济纠纷问题,应由有关企事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、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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